作為一名保鏢,必要的時候,要對雇主提出安全預防的要求。往往很多人都會有一個誤區就是“我已經帶了保鏢,我的安全就有我的保鏢負責。”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責,生命是自己的。危險的預防需要保鏢和雇主之間的相互配合,不是簡簡單單的要保鏢豁出性命去幫忙阻擋各種危險,危險也不是說能被擋住就被擋住的。
據說美國總統,在安全方面也要乖乖地聽保鏢的話。的確有些總統喜歡突發奇想地做些冒險的事,但他們當中卻沒有人會與保鏢對著干。美國的總統保鏢有很大權力,他們可以直接對總統說“不”。保鏢行業,美國的立法很完善。保鏢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法律上都寫得清清楚楚。美國特勤處內有專門的法律處。
總統保鏢可以將工作時遇到的麻煩、困惑梳理出來上報給特勤處。特勤處會根據這些信息決定如何調整已有法律,或是否需要提出建立新的法規。如果需要,特勤處會將立法建議交給國會審議,國會審議通過了,再經過總統批準,這建議就變成了法律。而每一個特勤處工作人員,不只是總統保鏢,都很清楚自己的任務、職責和特權。
從大的方面看,法律規定,特勤處要執行任務,美國的所有軍警、執法部門都要支持。安全為要,總統保鏢可以命令一列正在行駛的火車立刻停下,可以只用一張紙條就讓美國任意一家航空公司用飛機將他們送到他們想去的地方。甚至可以要求變更已經安排好的重大外事活動。
保鏢們有權對總統“耳提面命”,他們不讓總統自己開車,不讓總統獨自外出。就算總統再不樂意,也沒有辦法和保鏢在這些問題上討價還價。然而對付倔脾氣的總統,保鏢還有一個殺手锏。
美國法律對保鏢的職責進行了明文規定:“對被保護對象的安全負責”,就算是雇主自己,也不能阻撓保鏢行使職責。
在國內,大多數的私人保鏢幫雇主拎一下東西倒是很平常的事,不幫反倒顯得有些奇怪。有的雇主甚至還喜歡對保鏢吆五喝六,似乎出錢雇了保鏢,就有權任意命令保鏢做事。但是保鏢不是保姆,保鏢的兩只手必須時刻準備好迎接危險。幫雇主提東西不是保鏢的職責,還會妨礙保鏢履行其職責。所以雇主與保鏢之間需要相互配合,相互信任,相互尊重。